2015年天津商业大学公开招聘公告(3)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园网(网址:www.tjcu.edu.cn)公示。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要求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若出现空缺,我校可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5.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若出现空缺,我校可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包括岗位实习、政治审查等多种形式,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多个方面,同时对被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察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若出现空缺,我校可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我校园网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7.办理手续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天津市教委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为拟聘人员办理调入或接收手续。
此次招聘的其他专技岗位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统一由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费用自理。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不诚信等行为一经查实后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7644、022-26667665;
举报或投诉电话(纪委):022-26669601
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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