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武装部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2)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2015年新都区人民武装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应聘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选择岗位: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在部队有过立功授奖表现的转业退伍军人务必在“奖惩情况”栏内将具体立功授奖的时间、项目、等级以及授奖单位等内容填写清楚)。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新都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1-2个工作日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
4.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 3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电话:028—86150916)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者于2015年3月17日至21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新都区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3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能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取消或调减招聘岗位及人数。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5年3月13日在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3月2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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