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武装部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3)
4.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15年3月18日下午17:00前交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地址: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育英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C区二楼人才中心),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和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将于4月3日前通过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核对校验原件
1. 核对校验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进入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全部进入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
2.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3.核对校验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地址: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育英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C区二楼人才中心)。
4.核对校验方式:核对校验时须提供:①本人《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③《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学校提供的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就业推荐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载内容包括:毕业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原件须加盖鲜章。⑤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核对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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