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奎屯市第一季度工作人员招聘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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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奎屯市第一季度工作人员招聘3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非在编聘用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的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性别、族别、文化程度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聘用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的;
(三)已在非在编聘用岗位工作或辞职后不满两年的;
(四)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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