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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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加快我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步伐,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和《石阡县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 2015 年公开招聘(引进 )25名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
二、成立招聘工作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三、招聘(引进)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25名,其中教育类8名,卫生类6名,其他综合类11名。详见《石阡县2015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并符合“职位一览表”的要求;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3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或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3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及岗位计划人员;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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