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政和县乡镇中学、部分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交流57人公告(3)
四、报名事项
(一)报考岗位及报考学科
凡符合条件报名申请选调、交流的教师,统一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参加2015年全省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同试卷)。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和岗位,必须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学科。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于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至4月5日17:30(系统关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报考人员是否具备选调交流资格以“选调资格审查”阶段确认为准。
(三)报考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费的收取,报考人员应在4月5日17:30前上网报名和上网缴费。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子返还。
(四)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5年4月20日8: 00 (系统开启) -25日17: 30 (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五、考试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再进行面试。
(一)笔试科目安排
报考选调、交流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15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中的相应选调交流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笔试成绩即为《专业知识》成绩。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
《专业知识》考试于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举行,考生应于头一天下午到考点熟悉考场。参加笔试的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
南平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5月16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考试纪律
1、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本资料等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用品参加考试。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上课期间任何教师不得因复习备考而脱离工作岗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若发现此类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交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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