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连江县新任教师招聘176人公告(3)
五、其他事项: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此类考生网络报名前应提供相关证明,于3月27日前将原件材料送达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加分手续。
2、2015年3月30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4届、2015届毕业生,视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3、选岗:第一次录聘人员选岗后,余下岗位由补充招聘的录聘人员再选岗。录聘人员分别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见附表“备注栏”。栏中“一环学校”指城关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分园),特教学校、进修校、职专、华侨中学以及敖江、江南两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二环学校”指东湖、琯头、浦口、丹阳、东岱、潘渡(含福州一中贵安学校)等六个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三环学校”指一环、二环以外各乡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4、本县招聘的所有岗位,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
5、招聘工作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六、政策咨询
本次县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6230015。
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本公告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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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1).xls
连江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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