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学者计划招聘公告(2)
“天山学者”的待遇条件
根据《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实施办法》和《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新疆“天山学者计划”人才专项资助受聘的天山学者,支持经费标准为:特聘教授每人每年人民币40万元;讲座教授每人每年人民币3万元;主讲教授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引进天山学子的支持经费由学校承担,每人不低于人民币6万元。天山学者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
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天山学者的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和著作出版等,为他们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提供条件。优先为设置天山学者特聘岗位的学科安排研究生招生计划。用制度和协议明确天山学者的责、权、利,保障天山学者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中的自主权。
天山学者特聘教授聘任期满,工作成绩显著,经双方协商愿意留新疆高校工作者,自治区提供50万元安家费。
设置天山学者计划招聘岗位的高校另行制定配套政策,为聘任的天山学者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中,自然科学领域每年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每年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其他待遇按学校制定的配套办法执行。具体请查询设岗高校网页和与高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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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学者计划”招聘岗位表.xl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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