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海曙区教育局招聘11人公告(第二批)(2)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大梁街47号)四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好该登记表,报名当日与相关材料一并上交(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4、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数。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成绩等具体事宜将在海曙教育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考试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特殊教育、幼儿保健医生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岗位,考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2、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察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其中教师类岗位包含教育学、心理学及教材教法等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后,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特殊教育、幼儿保健医生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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