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海曙区教育局招聘11人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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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宁波海曙区教育局招聘11人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海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小学教师8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体育田径2名(其中男性1名,性别不限1名),小学体育篮球1名;
特殊教育教师2名;
幼儿保健医生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3月 13 日)。报考人员中已具有事业在编或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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