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海曙区教育局招聘11人公告(第二批)(3)
3、专业技能测试
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特长展示;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
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别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以下简称笔技折算成绩和,笔技折算成绩和=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的高低依次排名(笔技折算成绩和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
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
幼儿保健医生岗位,面试形式为答题和现场操作,面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知识。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特殊教育、幼儿保健医生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岗位以笔技折算成绩和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由海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递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笔技折算成绩和)高的排名在先),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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