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海宁市广播电视台招聘11人公告(4)
五、聘用待遇
确认录用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本台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3月18日至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5: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广播电视台广告中心(海宁市文苑路282号)
3.提供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及有关个人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应聘新媒体岗位附本人设计作品。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骆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353113、87353179
E-mail:9434049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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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广播电视台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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