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47人公告(3)
(十)考察
卫生人才分中心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审查人事档案。
(十一)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朝卫人字[2007]40号)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点击下载>>>
北京市朝阳区卫计委2015上半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需求目录.xls
朝阳区卫计委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