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正式发布 招录2849
2015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正式发布 招录2849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度山西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20日至1997年3月20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20日后出生)。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8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招考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参加山西省 “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3月底前取得。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