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公务员录用行政机关考试资格复审公告(部分省直)
2015年山西省公务员录用行政机关考试资格复审公告(部分省直)
根据《山西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2015年部分省直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由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2。
省直资格复审时间:7月6日-8日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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