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玉环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3)
(六)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由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2.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等有关规定,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分配在村工作,继续留村任职3年(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留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到乡镇(街道)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年度本次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87221198、81758851。
未尽事宜由玉环县委组织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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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环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玉环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历年表现情况量化考核办法.doc
3、玉环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doc
中共玉环县委组织部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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