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公务员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1155人公告(3)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职位的考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九)学历
《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的所需专业。招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十)基层服务年限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青发〔2014〕17号)要求,新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必须在乡镇最低服务5年。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由相关部门认可的与公务员考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予认可,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0971-8482474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
0971-6310187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6139342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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