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村官干部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公告
关于河南省2015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省选调生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决定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省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1900名、省选调生420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考人数根据乡镇行政缺编情况及大学生村干部数量情况确定。录用计划见附件1、2.
二、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为: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3月28日连续任职5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较高;
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报考省选调生的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应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