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恩施州农科院专项招聘人员10人公告(2)
2、测试时间:2015年4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恩施州农业局网站另行通知(本院网站正在维护中,暂时尚未开通)。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时间,于测试时间三天以前与院人事科联系确认是否参加测试,没有确认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组织测试成绩第一名者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情况可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五)考核
根据测试及体检结果择优考核,重点考核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考研能力、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拟聘对象由州农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在单位公示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州农科院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及以上的承诺协议。
四、联系方式
恩施州农科院人事科:0718—8416292
联系人:姚文华
州农业局网址http://www.hbesagri.gov.cn
附件:
恩施州农科院
2015年3月2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