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3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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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温岭生源或夫妻一方为温岭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并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部分职位放宽生源、户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或高于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应聘护理(学)职位的往届毕业生须同时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其他2011年前(含)毕业的医学卫生类往届毕业生(应聘放疗科物理师、设备维修及管理职位的除外)须同时具有相关的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2)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招生计划;
(3)应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所需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与温岭市内民营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在2015年5月5日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或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其他已就业的人员,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按职位报名、笔试、体检、考察、择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1)时间:2015年4月8日0时—4月10日24时。
(2)网址:考生可登录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wlrsj.com/),点击“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系统”主页面,提交注册信息。
【提示:为避免影响正常报名,请务必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4月13日—14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局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4月15日0时—4月17日24时。已报名人员登录本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20日。
4.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5年4月21日0时—4月22日24时。
报考人员登录本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非本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无效。
5.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
(1)时间:2015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温岭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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