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38人公告(3)
2.聘用:已择岗的考生须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到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放弃。
本次聘用的人员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本次聘用的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在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坞根镇卫生院除外)护理专科职位的人员中,将选派1人先担任雷公山民兵哨所哨员,两年后回原单位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招聘信息查询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lrsj.com)、温岭市卫生局网(www.wlswsj.com)为本次招聘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请广大考生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温岭市卫生局门户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保证在招聘期间手机、固定电话等联系方式的畅通。
2.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3.户口。以2015年4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5年4月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对于院校在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的,前“××”指专业,后“××”是指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可以参照后“××”的专业报考,但须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
5.招聘单位根据职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定,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市卫生局,并提供毕业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高校期间的学生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充分证据材料。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补充公告为准。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须凭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
8.考试科目为全客观题,应考人员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研究处理。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86216645、8612808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6223615
附件:2015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卫生局
2015年3月30日
附件:2015年3月30日
附件12015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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