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海西州行政事业单招聘公告(2)
(三)面试、体检和考核
1、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实操”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考核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岗位的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
六、其它事项
1、加分条件:参照有关规定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四类人员”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2、州直行政事业单位现在岗的临聘人员(雇员)不可再报名参加此次雇员招聘。
3、学历认定。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做为合格学历。
4、专业认定。报告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5、时间认定。报考年龄及其它时间界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7、行政事业单位雇员是政府部门根据全局性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招聘的不占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工作人员执行。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
8、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ixi.gov.cn)随时了解招聘动态。
9、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10、报名时缴纳100元笔试考务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11、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7-8222882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0977-8223143
大柴旦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7-8281783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0977-8224877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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