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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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我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我们按有关要求特制定了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招聘用人单位:
1、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2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天津市水产研究所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依据有关规定,承担水生生物遗传育种、引种、种质鉴定及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现代渔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与普及工作;承担渔业经济发展研究及渔业信息体系建设;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渔业资源养护、渔业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2、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江西路400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渔政船员为事业编制。
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渔业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渔政监督管理、渔港监督管理、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渔业无线电监督管理、渔业水域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海上搜救等。对外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渔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渔业船舶检验局。
3、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通街50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渤海水产研究中心)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天津渤海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海水养殖技术与工程、渔业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及海洋渔业经济与信息技术等调查研究工作。
4、招聘用人单位:天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2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天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依据有关规定,承担水产技术成果转化及项目推广;组织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水产技术相关的培训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批准的招聘计划,统一制定招聘简章,自2015年4月3日(星期五)开始,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hrss.gov.cn)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他投送渠道一律无效。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 hrss.gov.cn),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页,在对照招聘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报名阶段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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