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等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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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等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教师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学校、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教育教学研究室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财经学科中专学历教育,承担财经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及职业技术和职业高中教育。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为本系统培训、轮训各级干部及提供相关专业培训服务。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教育教学研究室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综合研究并指导一商系统职工教育教学工作;通过广播电视为社会成员提供财经学科高等学历教育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基础课教师5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德育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专业课教师7名,其中:软件专业教师1名,商贸类专业教师1名,制冷专业教师1名,机电专业教师2名,会计专业教师2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外省市考生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五)岗位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及应届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同。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425分以上)。
4、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5、要求在入职两年内取得相应任教等级、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六)其他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5年4月3日至14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和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www.tjysx.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拟定2015年4月15日至4月17日、4月20日至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由考生本人到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现场报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电话:24955711。
(二)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类资格证(含大学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和就业推荐信③个人简历④一寸近期彩照2张⑤报名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通知笔试时间、地点,报名基础课教师的考生收取考务费90元/人,报名专业课教师的考生收取考务费45元/人。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的内容及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基础课教师(体育教师除外)岗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及专业测试,专业课教师、体育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委托专业考务机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拟定4月下旬,考试地点为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网址:www.tjysx.cn)公布笔试成绩。基础课教师岗位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依次顺延。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依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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