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地毯研究院招聘公告(2)
根据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研究院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备案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及时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名册》,经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隆兴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并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办理录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隆兴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指导。
九、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5号(邮编:300211)
电话:022-28312767
联系人:屈鸿莉
附件1:计划表
附件2:报名表
天津市地毯研究院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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