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昆山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87人公告
2015年江苏省昆山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8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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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昆山市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教师7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昆山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须取得本学科教师资格证。② 2013、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③2013、2014、2015 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④2013、2014、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 究生,须具有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学历相对应的专业,专业对口,具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教育事业单位就业。
(三)苏州籍(含各市、区)生源(基础教育学籍和户籍,不含集体户口),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须取得学位证书和本学科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师范类,本硕所学专业相对应)。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户籍限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2015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必须本科阶段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具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本科段须为师范类,本硕所学专业相对应)。
2.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须取得学位证书和本学科教师资格证。
3.报考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教师,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各专业所要求的相关岗位要求。
4.符合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须专业对口,具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学历条件为本(专)科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须在45周岁 以下(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有固定工作,另一方是非昆山的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是非昆山的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
(五)《岗位要求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