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792人公告(3)
3、人员递补。各市(区)在规定时限内,对资格复审中形成的缺额,在不超过岗位选聘计划3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电话通知有关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4、面试。面试全省统一时间进行,由各市(区)具体实施。面试满分100分,侧重考察考生的农村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合计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和考察(6月下旬)
1、体检工作。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选聘计划比例为1:1。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由各市(区)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察工作。由各市(区)组织,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7月中旬)
各市(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
公示结束后,各市(区)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10日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提供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选聘过程中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选聘不指定或出版发行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勿轻信广告宣传。
附:《陕西省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计划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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