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建湖县人民医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2)
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卫生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待遇及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与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3年内一年一签。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并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经考试考核,可择优进编。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后,3年内经考试考核仍未进编的,转为合同制。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建湖县纪委执法室:0515-86210301;
建湖县卫生局纪检组:0515-86214466。
建湖县人社局纪检组:0515-86225744;
咨询电话:
建湖县卫生局办公室:0515-86212139;
建湖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56211505;
建湖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15-86220569。
本公告由建湖县卫生局、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建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建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