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鄞州区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3名公告(2)
2.资格审核
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指标(同一街道按性别报名的岗位核减掉的职位指标数,可以增加到另一性别职位指标;大学生村官核减掉的职位指标数,可以增加到相应街道的职位指标)。
3.领取准考证
经审核合格,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4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至下午4:00,中午不休息)到鄞州区民政局312室领取准考证。
4.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4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科技、国情国力等)、社区工作等方面知识。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分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5月7日起,考生可登陆鄞州区民政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自愿放弃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的,从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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