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鄞州区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3名公告(3)
8.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街道自行组织,报区民政局备案。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鄞州区民政局网站(http://mzj.nbyz.gov.cn/)查询,报考咨询电话:87419532、87419533。
附件下载:
3. 大学生村官证明.doc
宁波市鄞州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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