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扬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1名工作人员公告(3)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8323505,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8332609(政策咨询),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95608,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附件:《扬中市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附件下载:20154814254745596.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