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西青区公开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2)
(四)进入西青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务员招考职位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所须材料外,还须携带:
1.本人报名表一份(正反面打印);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面试安排
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周二)8:00至4月23日(周四)16:00;
面试时间为2015年5月9日(周六)至5月10日(周日)。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所需证件为必备材料,缺一不可,考生必须准备好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后,请按照规定时间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当天凭两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或迟到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表上填写的手机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与考生进行联系,若出现因考生手机停机、关机等联系不到考生的情况,考生自负责任;
4.考生收到短信、查看本通知后,请及时回复“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时间”到发短信手机号码确认,如“张三000000000000000000于4月9日(周四)下午2:00参加资格复审”;
5.咨询电话:022-27392297。
天津市西青区公务员局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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