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青岛市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公告(3)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3、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方案、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计划表》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政策咨询电话:0532-85801144
监督电话:0532-85801146(工作时间内)
工作时间内9:00-11:30,13:30-17:30
附件:2015年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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