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招聘教师150人公告(2)
3、特殊教育教师:
(1)应届毕业生: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特殊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现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和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2)随军家属:列入花都区2015年安置计划,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师范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随军且现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随军家属。
(3)社会人员:现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且两年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 现从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且两年以上,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高等学校)资格证和相应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人员。
6、具体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
说明:
(1)专科起点本科学历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其本科学历必须是师范类,且专科与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研究生学历者,其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必须为师范类,且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一致。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合同。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4)如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如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现场填报志愿、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毕业生考试分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单项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考生单项考试成绩中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7:00。正式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
(2)每个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相应类型的职位。考生网上报名时不指定具体报考单位,后面填报志愿时再具体填报报考单位。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5月6日8:3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视报名情况调整招聘人数。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1)随军家属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时事政治。
(2)其他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时事政治(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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