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招聘教师150人公告(4)
对体检后出现空缺岗位,则在相应岗位应聘人员且承诺服从统筹调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职位1:1的比例依次递补,确定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八)考察。
对进入考察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采取向其毕业学校或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了解情况与外调档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生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将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花都区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为国家公办教师(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非花都籍毕业生需办理入户花都手续,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花都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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