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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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沙坪街道办事处决定,在宜宾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分别是:
1、沙坪敬老院工作人员2名,工作岗位在沙坪敬老院(顺南);
2、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5名,工作岗位在沙坪街道白顺社区、龙顺社区、石岗社区、志城社区;
3、城管协管员1名,工作岗位在沙坪街道办事处。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户籍在宜宾市范围内,招聘单位不提供居住条件。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工作岗位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5)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承担聘用人员义务;
2、岗位条件:
(1)敬老院工作人员:具有高中(或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在村(社区)常职干部岗位、退伍士兵或从事养老家政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2)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在村(社区)干部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可放宽到高中(或全日制中专)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3)城管协管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可放宽到高中(或全日制中专)学历,男身高在1.65米以上,女身高在1.55米以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在沙坪街道办事处沙坪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115室)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沙坪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领取考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通知时间内到沙坪街道办事处党政办115室领取。
四、考试
考试当日,考生凭考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考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报考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先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前10名参加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报考敬老院工作人员和城管协管员的只参加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五、拟聘人选
根据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三个岗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本公告规定取消拟聘资格的,可以按照招聘面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沙坪街道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招聘面试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沙坪街道统一组织综合考察。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街道和社区进行公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沙坪街道办事处与敬老院工作人员、城管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125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其待遇按《沙坪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下属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社区劳动人口协管员与所在社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1250 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其待遇参照《沙坪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下属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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