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驻马店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题、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内容。各岗位考试内容分别为《医学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申论》,详见《2015年驻马店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
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报考者不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进行笔试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市卫生学校招聘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在现行使用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
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对本科学历有特殊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岗位须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参加笔试人员的准考证及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健康路西段476号)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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