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海南二级建造资格考试公告(3)
(三)报考者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新版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证书、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2)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报考人员经现场审核合格后,缴交报考费。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琼价费管[2013]722号”规定执行。
七、考场设置
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于2015年5月25 日至5月29日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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