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重庆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3)
㈦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应试科目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㈧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五、考场设置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考试大纲
㈠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考试大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㈡ 考试参考用书可咨询:重庆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6868727)。
七、其他要求
㈠ 考生报名按《201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对照表》(见附件)填写。
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个专业共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考试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㈣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考试合格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类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类别为免1科)或1个科目(类别为免2科)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相应专业科目(类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㈤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附件:1.201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对照表.doc
2. 2015年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对照表.doc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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