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计划招录1000人公告(2)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二)报考申请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下载并填写《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向各地组织部门提出申请:
1、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院系党组织同意后,报院校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或县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现工作单位属省级单位或其垂管单位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属市(州)一级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市(州)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属县级以下或其他非公企业(组织)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
县(市、区)委组织部将确定的推荐人选报市(州)委组织部复核汇总。考生报名时,应向相应组织部门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院校录取批次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网上报名
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4月22日至4月28日17:00前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职位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各市(州)委组织部按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2015年4月22日至4月29日12:00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同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15年5月6日9:00至5月8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于2015年5月9日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如该职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人数,并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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