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汕尾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2)
3、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人员要当面告知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因,并发放《未通过资格审核通知书》,该职位面试对象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4、取消面试资格及放弃面试人员的情况,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其他事项。
请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审核。如缺席的,视同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因提供审核材料不齐等原因导致无法审核的,后果自负。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按招录人数1:4(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按招录人数1:6)进行组织。对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3),要事先说明情况并在资格审核时签订相关协议,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弃权处理。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还须体能测评合格),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在东莞市,面试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19日。具体的面试考场地址和各职位面试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请留意广东汕尾人才网网站(http://www.shanweirc.com)和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sw.lss.gov.cn/)有关面试事项的通知。(咨询电话:0660-3366553)。
附件:
3、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的考生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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