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聊城冠县事业单位招聘198人公告(3)
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拟聘用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对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定向招聘岗位考生与其同类岗位考生成绩混排确定顺序),应聘其他岗位的按实际应聘单位确定。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并实行回避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应聘人员或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5—5236143(组织部) 0635—5231061转808 (人社局) 0635—5232440(人才中心)0635—5105514(卫计局)
0635—5286098(教育局)
网络技术咨询:0635—5232495(人才)
监督电话:5232420
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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