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滨州邹平县中小学教师招聘130人公告(3)
(九)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邹平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依据考生招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公布的用人单位及学科数量,依次自选聘用单位,安置方案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分管县长、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成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编办、县人社局派人全程实施监督。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情况、用人单位及学科数量,将陆续在邹平教育信息网、邹平人才网公示。考生要密切关注网络信息发布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以防错过重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各项工作要求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43-4268073
邹平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1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