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3)
(2)面试工作由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由各专业专家组成。
(3)评分及成绩统计:面试环节一律采取“匿名应试、实名打分”的办法,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计算最终得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入围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入围成绩与面试成绩的两部分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入围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加权成绩的40%、60%,即总成绩= (面试入围成绩÷1.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体检标准和项目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bsi.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bsi.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bsi.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2-5097767(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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