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燕山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公告(2)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发放:考试时间、地点由燕山大学人事处通知考生。
(二)测评
1.测评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其中笔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总成绩100分。
2.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上述应聘者在考核后须提交本人近期体检报告,综合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体检情况等因素,按照择优聘用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燕山大学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意见、《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等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燕山大学网站(www.ys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4531(燕山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燕山大学
2015年4月2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