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上公布。
(3)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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