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玉林市公安局招聘“四所二队”监管工作人员公告(2)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
八、考察政审
(一)、考察政审人选:经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政审内容: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
九、聘用
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英南
联系电话:0775-2384051
玉林市公安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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