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昆明市盘龙区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处招聘简章(3)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0871-63163161
昆明市盘龙区监察局:0871—63165865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65614685
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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