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农信社高校考试招聘2556名公告(2)
(三)资格审查(5月7日至17日)。
各院校就业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本校学生报名情况,并对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综合评定(5月7日至24日)。
各院校依据报名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所有课程均分)、现实表现(资格、获奖证书等)对每位学生进行综合评定(见《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办法》)。评定结果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5日无异意后,由学校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资料复印件交省联社招聘办公室查核认定。
(五)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省联社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工作方案视报名情况另行制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省联社招聘办公室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综合评定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省联社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依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综合评定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比较),并在省联社网站公布。
(六)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由各市组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级机构人事部门与毕业生签订《山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各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待正式毕业且资格确认后(毕业证、学位证等),按规定由县级用人机构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薪酬待遇执行所在县级机构正式员工标准。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同一县(市、区)服务期应满五年。否则,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
为确保此次招聘活动公开、公正、公平,聘请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及农信系统职工代表全程进行监督。
本方案由省联社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1-4886113;0351-4886019。
点击下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