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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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按照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和专业人才需求,2015年拟面向全国引进部分高层次人才。
一、计划及专业
根据高新区各单位需求情况,2015年拟引进10名博士生。专业(相近专业)分别是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土木工程、道路桥梁、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与成型、应用化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学。
二、条件
1、应届及派遣期内(2013年、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博士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8日后出生)。
5、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引进办法
本次引进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面向全国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采取定点大学报名和淄博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
定点大学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等15所大学。定点报名时间见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
淄博现场报名点设在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报名时间为5月18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淄博高新区火炬大厦14楼1403房间(山东省淄博市柳泉路109号)
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相关证明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贴彩色照片)》(附件2)。
2、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的专业及条件要求,结合提交的相关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考核)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学校表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在校期间成绩、在校表现等。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1:1.5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工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执行,聘期内给予每人每月补助3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另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万元。新聘用人员评定职称可不受岗位限制。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事科:0533—3586123
监督电话:
高新区纪委、监察局:0533—3581545
公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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